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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銓敘部分階段推動強化公務人員任用銓敘及公(政)務人員退休(職)撫卹等審定案件之個人資料保護作為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銓敘部114年9月12日部銓一字第1145875657號函辦理,並附原函1份。
二、本案分階段辦理期程:第一階段自本(114)年9月15日起,旨揭退撫案件審定函不再顯示相對人身分證統一編號;第二階段自本年10月1日起,旨揭任用銓敘審定案件審定函不再顯示相對人身分證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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