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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政府宣導事項「請善加利用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免費為您調解糾紛。調解效力同法院判決,符合需要省時間。省錢省事來調解,利人利己萬事和。」

主旨:有關本縣鄉鎮市調解業務擴大宣傳週(每年1月8日至1月14日),請依說明事項協助配合辦理,請查照惠辦。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8年12月17日府行法字第1085512504號函辦理。

二、本縣鄉鎮市調解業務擴大宣傳週為每年1月8日至1月14日,請協助利用電子資訊看板播放「請善加利用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免費為您調解糾紛。調解效力同法院判決,符合需要省時間。省錢省事來調解,利人利己萬事和。」等標語,以擴大宣導鄉鎮市調解之功能與特性,化解糾紛,疏減訟源,促進地方團結和諧,建立祥和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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