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行政中立宣導
一、依新竹縣政府104年9月8日府人考字第1040372313號函辦理。
二、茲以中選會預定於本(104)年9月16日及11月13日分別發布旨揭選舉公告,並於本年11月23日至27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各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實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復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及銓敘部相關函釋規定,公務員於上班時間應專心致力於業務之執行,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網路行為(如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看小說等);縱於下班時間,公務員之身分不因此而更易,是雖得以非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加入公職候選人粉絲團、支持特定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惟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為上開情事,亦不得具銜或具銜且具名針對討論主題發表言論;又無論著作書籍、於社交網站發言或於報紙投書,均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未經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另為利各機關對個案行為作適法性之判斷,銓敘部業將中立法及服務法相關釋示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供各界查參。
二、茲以中選會預定於本(104)年9月16日及11月13日分別發布旨揭選舉公告,並於本年11月23日至27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各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實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復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及銓敘部相關函釋規定,公務員於上班時間應專心致力於業務之執行,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網路行為(如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看小說等);縱於下班時間,公務員之身分不因此而更易,是雖得以非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加入公職候選人粉絲團、支持特定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惟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為上開情事,亦不得具銜或具銜且具名針對討論主題發表言論;又無論著作書籍、於社交網站發言或於報紙投書,均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未經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另為利各機關對個案行為作適法性之判斷,銓敘部業將中立法及服務法相關釋示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供各界查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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