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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1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相關表件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年3月15日北教人字第1011393464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介聘教師上網填報資料時間預定為本(101)年4月27日至5月10日,相關資訊可逕至101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查詢,網址:http://tas.kh.edu.tw/


三、檢附「101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101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及「101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補充說明」及申請表1份。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府教育處各業務承辦人:國小部分請洽學管科彭老師(分機2818)、幼稚園部分請洽特教科黃小姐(分機2832)、國中部分請洽學管科曾小姐(分機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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