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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政府防災意識並推廣防災士工作各式文宣之宣導

一、依據災害防救法第22條規定暨本府110年6月18日府授消管字第1108950478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民眾防災知識及防災意識,本縣已製作「縣民災害防救須知」,內容提及「家庭防災計畫」、「緊急避難包」、「急救知識」、「颱洪災害」、「坡地災害」、「地震災害」及「火災避難逃生」等各災害之應對;另為強化社區與民眾自主防災能力,內政部實施「防災士」培訓制度,以提升人民自助、共助、合作為目標。

三、另為推廣本縣「縣民災害防救須知」與推動政府「防災士」制度等政策,請各校於學校資訊網站協助進行電子文宣之宣導。

四、檢附本縣「縣民災害防救須知」與「防災士」相關宣導用之電子文宣各1份。

五、防災士相關資訊(含簡介、培訓課程、培訓機構)可至內政部消防署災害防救深耕資訊網/防災士培訓專區(網址:https://pdmcb.nfa.gov.tw/dp/intro)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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